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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记者陈辰)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防疫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医务人员待遇保护问题的通知》,旨在加强我省新发肺炎疫情的预防和控制,鼓励广大医务人员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规定,从两个方面保障防疫一线医务人员的待遇。一是向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临时工作补贴。分布范围包括我省派往湖北省协助疫情防控的医疗队人员、参与我省新皇冠肺炎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直接接触待调查或确诊病例的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体检测等。一、对相关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医院发热门诊的诊疗值班人员,以及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部门从事疫情防治的现场调查和处置人员。二是适当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额。鉴于疫情爆发后各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量大幅增加,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额的基础上一次性单独增加绩效工资总额,主要用于补偿防疫控制期间医务人员支付的额外工作,重点是在加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配合,采取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采取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中医务人员的待遇,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青海出台新的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医护人员治疗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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