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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卫生委员会,对我省在防治新发肺炎第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了职称申报、职称评定、人才选拔、急需人员补充、岗位聘用、及时奖励等六项优惠政策,引导和激励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打赢防疫战,有效发挥主力军作用。

在职称申报方面,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高级职称;申请和评定高级职称时,可免参加一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他们在疾病治疗和防疫控制方面的第一线工作经验将被视为继续教育或较低水平的服务经验,他们将被视为在当年完成90小时的继续教育。

在职称评定方面,在防疫工作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人员可提前一年申请高级职称。符合申报和评审条件的,可以直接评审上级职称;对有突出贡献且已有中级和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可逐级申请直接认定副高级和高级职称。获得市(州)、县(区)党委、政府和省级行业部门表彰的基层医务人员在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工作总结和专题报告,可视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成果,鼓励医务人员在疾病治疗和防治一线工作中撰写论文。

青海省出台六项措施关心和激励基层卫生防疫人员

在人才选拔方面,对有突出贡献的,优先推荐向国务院申请专项补助的全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选拔项目。

在急需人员补充的领域,如传染病定点诊疗、疾病预防控制等防疫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无法通过人员调动解决的,相关机构或主管部门应建立绿色通道,将参与医疗、防疫工作的表现与招聘调查相结合,组织公开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在医疗卫生和防疫工作第一线做出显著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由相关机构评估聘用。

青海省出台六项措施关心和激励基层卫生防疫人员

在岗位聘用方面,对于表现突出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获得市(州)级以上党委、政府和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人员,如本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空缺,可设置特殊岗位,按照特殊岗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和管理。

在典型奖方面,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和集体的工作人员将及时给予奖励,重点是在第一线医疗工作中做出显著突出贡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来源:青海日报记者陈辰)

来源:人民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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