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08字,读完约2分钟
很明显,货币基金可能不会投资信用衍生品
⊙刘奕雯记者马伟○编辑朱茵
投资于信用衍生品的公共基金应以风险对冲为目标;货币基金不得投资信用衍生品;基金管理人应当合理确定信用衍生产品的投资金额和期限。
以上条款来自中国证监会最近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用衍生产品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共有11项准则,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在昨天举行的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常德鹏介绍了这一情况。
常德鹏表示,为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丰富公共基金风险管理工具,满足公共基金风险管理需求,增强公共基金行业信用风险管理能力,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指引》。
本指引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确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目的是为了对冲风险;第二是澄清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信用衍生品;三是要求基金管理人合理确定信用衍生产品的投资金额和期限,同时加强对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对手和创新机构的风险管理;四是要求公开基金在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投资信用衍生品的相关信息;五是参照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估价;六是强化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责任;第七,明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设立的基金投资信用衍生产品应依法履行适当程序。
常德鹏表示,下一步,基金经理应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落实信息披露要求。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证监会发布 公募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指引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26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