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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记者于幼婷)据报道,为鼓励和帮助市场参与者积极化解股票质押风险,1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旨在积极支持相关方实施救助措施,将对化解股票质押式回购风险起到重要作用。
通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优化违约合同的展期安排,明确当整合方违约需要展期以缓解其信用风险时,如果累计回购期已经到期或将到期3年,经交易双方协商,展期后的累计回购期可超过3年,以股票展期的方式缓解整合方的还款压力。第二,明确旨在解决合同违约的新交易的特殊安排。如果所有新的股票质押式回购资金都用于偿还违约合同债务,现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方法对单个融资人质押率上限和整个市场的规定,资产管理计划不得作为融资人参与涉及履约承诺和质押率上限等的股票质押式回购限制。,并通过新的交易来减轻金融家的流动性压力。同时,通知要求会员认真评估整合方的信用风险和履约能力,继续做好股票质押式回购的风险管理工作。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沪深交易所 完善股票质押式回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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