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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权威不容挑战,法律尊严不容侵犯。 6月12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辱骂执行法官被执行人冯某司法拘留15日。 冯某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 在执行中,无法依法传唤冯某拒绝法院,之后案件法官多次打来电话,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6月11日上午,办事员来到冯某住处,那张床睡不着。 法官查明身份后,冯某张开嘴玷污脏话,态度蛮横,对执行法官进行辱骂、侮辱、恐吓,用语不入耳,执行法官多次提醒冯某观察言语,但冯某依然无视,恐吓、审判 冯某被带到法院后,其态度依然蛮横,无视法律和法院的从业纪律,无悔恨之情。 面对冯某的恶劣行为,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冯某进行15天的司法拘留。
人民法院进行的生效审判必须无条件执行。 人民法官是共和国法律的执行者、维护者,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者,侮辱法院的干警,是对司法尊严和法律权威的公开挑衅,一定会受到严惩。 法治社会,每个人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像冯某一样公开辱骂法官,不仅暴露了法律意识的淡薄,而且最终会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买单”,完全是自作自受。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训
厚德崇法清廉为人民
原题:“以一时舌速15天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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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时讯:一时口舌之快 15天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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