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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政府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消息,3月22日,宁波市财政局、浙江省财政厅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系统,先后向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债券)。
据悉,本次招标发行的宁波市土地储备专用债券期限为3年,利率为3.04%,投标倍数为37.46倍。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不含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面向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5.4亿元。工行、农行、建行、宁波银行等四家场外业务开办机构支持债券的场外发行。
本次招标发行的浙江省棚改专用债券期限为5年,利率为3.32%,投标倍数为28.8倍。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不含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向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11亿元。工行、农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7家柜台业务开办机构支持债券柜台发行。
3月25日至3月27日,场外投资者可在场外银行的营业网点和电子渠道认购上述两种债券。
2019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通知》,明确了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公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相关要求。
据业内人士介绍,宁波市和浙江省率先实施地方债务柜台发行,标志着地方债务投资群体向个人和中小机构的扩展,对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促进地方债务投资者多元化具有重要意义。此外,这两种债券的成功发行也为后续的场外发行本地债券积累了有益的借鉴和推广经验。
据了解,在不久的将来,四川省、陕西省、山东省和北京市也将开始在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债券。
中央结算公司作为国家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长期服务于政府债券市场,承担地方债务的总托管责任,全力支持地方债务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联动,累计还本付息支持地方债务发行登记金额超过20万亿元。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宁波、浙江尝鲜 首批“柜台地方债”揭开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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