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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是优化加分,包括将服务国家战略纳入专项评价,创建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指标类别,微调部分指标的评价标准。二是调整扣款指标,包括重组风险管理能力指标、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扣款项目、细化扣款措施和处罚扣款项目、扩大降级处理适用的严重违规行为。三是完善评估程序,包括适当增加自评内容,合理安排初审分工,明确监督配合要求。

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成期货公司分类加分指标

在评估服务实体的经济能力时,此次修订明确纳入了两个指标:一是“保险+期货”业务规模,评估期货公司“保险+期货”试点发展情况。该指标设计为综合指标,将保险价值、项目数、实际报酬等因素按照不同的权重进行转换和求和;第二,机构客户的平均每日头寸,以及期货公司指导行业和机构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的评价,是机构投资者原有培育和发展下的指标之一。两项指标的最高分各为2分。

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成期货公司分类加分指标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高丽表示,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4月发布了现行《条例》,分类评价成为一种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工具,对促进期货公司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期货市场改革开放取得积极进展,期货公司的经营模式和监管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为适应期货市场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落实依法全面严格监管的要求,引导期货公司突出主业、合规经营、稳步发展、做强做大,提升服务能力和竞争力,中国证监会在充分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对《条例》进行了研究和修订。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加强组织凝聚力和协调合作,按照新规定做好期货公司分类评估工作。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成期货公司分类加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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