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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6日公布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全面改革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的决策机制和管理体制。这些措施将于2019年在中央企业全面实施。
去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作为《中央企业实施意见》的配套文件,该办法不仅紧紧跟随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大方向,而且充分体现了中央企业经营发展的特点,强调投资者法律监管与企业自主分配的有机结合。
方法很清楚。根据“一个适应、两个环节”的原则,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主要由三个环节决定:效益决定、效率调整和水平控制。工资总额预算与利润总额等经济效益指标的绩效考核目标值挂钩,引导企业实现优质发展目标,带动员工工资总额合理有序增长;工资增长也要根据劳动生产率等指标进行调整,突出管理导向,引导企业提高效率。
同时,国资委(SASAC)将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意见和对非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工资控制要求,适当抑制部分工资水平偏高和过高的行业和企业,特别是主营业务不是完全竞争性行业和领域的行业和企业的工资过快增长,确保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速度更加公平合理、规范有序。对于中央企业承担的重大专项任务、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等特殊事项,本办法将给予适当支持。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央企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出台 事关1300多万职工“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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