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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李丹丹)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险公司资金清算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进保险外汇资金的汇兑便利化。
从具体内容来看,一是取消保险公司资金结算审批,实行自愿结算制度。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直接办理外汇资金和境外上市,在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筹集结汇外汇资金。
第二,允许保险中介机构收取和支付保险赔款,以结售汇。金融机构应当对结汇或者购汇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符合保险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可以在赔款接收人出具结算委托书的前提下,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代收代缴保险赔款资金结算业务。
第三,完善外汇保险业务的事后监管。提高保险机构的合规要求,如报告负面事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金融市场化的发展,保险公司对保险外汇业务资金的便利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外汇局在充分调查市场主体需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分散化,完善保险外汇管理,研究发布了《通知》。
上述负责人表示,通知坚持实际需要的原则,取消了对保险公司外汇资金结算的审批,提高了保险机构的资金使用效率,明确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按照展览业三大原则进行业务真实性审核,规范外汇保险业务管理。
该通知为保险机构主动报告负面事件增加了新的管理方法。上述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的申报事项包括:连续两年未经营外汇保险业务取得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接管、严重违法违规并受到行政处罚。保险机构和保险经纪人举报的事项包括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行政处罚。当地外汇分局可根据情况要求保险机构进行整改,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下月起取消保险公司外汇资本金结汇审批 实行意愿结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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