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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对两个孩子全面开放政策的实施,以及“80后”和“90后”父母对子女培养的持续关注,儿童消费的市场潜力不断释放。据中国玩具及婴儿用品协会统计,2018年中国0-14岁儿童人均玩具消费达到299.5元,比上年增长8.2%;2019年,中国65.6%的消费者计划增加玩具支出,63.9%的消费者计划增加婴儿用品支出。
儿童产品召回的隐患不容忽视
在儿童消费市场快速增长的背后,越来越多的中国消费者关注儿童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如果经济允许,我仍会为我的孩子购买安全可靠的食品和用品。”80后妈妈赵军(音译)说:“在购买奶粉、营养品、辅食、服装和玩具等儿童产品时,安全和质量是第一位的。”然而,现在市场上有很多劣质玩具,他们经常担心孩子玩耍时会有一定的安全风险。”
“许多儿童产品在设计、原材料、零件和说明方面存在缺陷,这些缺陷会造成健康和安全风险,并给儿童带来不可忽视的伤害。”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消费品召回中心(以下简称“召回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中国共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859起,涉及各类产品1818万件。其中,儿童产品被召回277次,占召回总数的32%,召回活动涉及174万件儿童产品,占召回总数的10%。
过去两年,被召回的儿童产品主要包括儿童纺织品、儿童服装、儿童家具、儿童饰品、儿童玩具、儿童文具、儿童鞋、儿童塑料制品、儿童纸制品和儿童游乐设施。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消费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马强指出,由于儿童群体的特殊性,缺陷儿童产品带来的危险无处不在:比如玩具零件被吞食,或者儿童服装绳子太长太快,缠不到脖子。儿童窒息的风险;儿童文具中的铅、砷等重金属或甲醛、苯等有害物质超标,以及长期接触和叮咬造成慢性中毒的风险;婴儿车碰撞间距不够和家具缝隙不合理造成碰撞和挤压的风险…因此,对儿童产品的安全要求可谓细致入微,如7岁以下儿童服装的头颈处没有绳索,儿童家具上的孔洞直径和缝隙应小于6毫米或大于等于12毫米
消费者应该主动捍卫自己的权利。生产者应该承担责任
根据《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举报消费品可能存在的缺陷信息,无需对相应的证明文件进行检验。召回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与汽车和电子电器产品相比,监管部门收到的关于儿童产品缺陷和伤害的投诉和举报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儿童产品的召回。
此外,由于儿童产品生命周期短,运营商对消费者信息了解不多,实际召回数量在召回数量中所占比例较低。
一些相关调查还发现,消费者对召回管理的相关法律和标准知之甚少;因为儿童产品的价值一般都很小,消费者对他们不够重视,他们也不热衷于抱怨有问题的产品。一些消费者发现产品有问题,所以他们更愿意丢弃它或选择其他权利保护方法。根据前国家质检总局开展的“中国城市童车安全消费意识调查”,69.4%的家长不知道中国在童车和儿童玩具领域建立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80.1%的家长不知道监管部门近年来发布了许多缺陷儿童玩具召回信息。
因此,召回中心负责人建议,消费者应主动维护自己的权利,而生产者应承担主要责任。目前,儿童产品的召回绝大多数是在质检部门的干预下进行的,企业进行的召回相对较少。企业不完全理解召回缺陷产品的义务,甚至产生误解,担心召回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品牌形象。
专家建议改善召回规定,使儿童产品更加安全
有专家指出,儿童产品具有更新快的特点,一些与安全标准相关的技术指标缺失或跟不上实际需要,标准制定应细致而不严格。监管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使儿童用品行业形成一种标准意识强、生产经营规范自律的氛围。中国一贯高度重视保护儿童安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质量发展纲要》都对建立和完善儿童产品召回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儿童消费品召回条例》的不断完善,将对保护儿童安全、提高企业产品安全意识、完善政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家监管部门开展了多项提高儿童产品质量的行动,多次斩断假冒儿童产品的“质检之剑”。儿童产品的安全标准也在不断提高。目前,一些通用标准对儿童做出了特殊规定,涵盖了童装、童鞋、婴儿车、儿童家具、玩具、学习用品等产品。
今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颁布了《消费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原来的目录管理,进一步扩大了消费品的覆盖面,包括儿童消费品。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意味着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看到、购买和使用的几乎所有产品都被纳入监管范围。同时,《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了生产企业的信息备案和事故报告义务,这将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有效监督生产企业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儿童用品质量安全不可忽视 专家建议完善召回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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