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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板块的配套交易规则正在全面展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晚联合发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完善科技board/だよ0/的平衡机制,促进科技板块证券借贷和再融资业务的发展。
五项主要安排侧重于扩大凭证来源和提高效率
《实施细则》的相关机制安排主要包括五大内容:
首先,界定了科发局证券借贷和再融资业务中标的证券的范围。科技板证券借出标的证券的范围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借出证券可以出售的标的证券的范围一致。科创董事会证券借贷业务的标的证券清单由中国证监会金融部确定并公布。
二是扩大凭证来源。一方面,推动落实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等机构作为贷款人参与科技板块的证券借贷业务;另一方面,执行《科学技术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股期限内获得的股份可以参与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证券出借交易。
第三,提高科技板块的证券借贷效率。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协议申报和非协议申报的方式参与科技板块的证券借贷和科技板块的证券借贷业务。其中,如果通过约定的申报方式达成交易,本所将实时调整贷款人、中证金融和借款人账户的可交易余额,使借款人能够实时借入证券并办理相关业务。
第四,提高市场化水平,降低经营成本。为了提高出借方参与科技板块证券借贷业务的意愿,满足双方的多元化需求,科技板块引入了证券借贷协议市场化申报方式,引入了市场化利率和期限确定机制,降低了科技板块证券借贷协议申报的保证金比例和利差。
第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证金融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出自有或合法募集的证券,用于做市商和风险对冲。有关事宜另行规定。
科技板块的证券借贷业务的归还,以及非约定报告方式下的科技板块的证券借贷业务的报告、撮合交易、清算和结算,与主板现有安排相同。
此外,上述机制安排只涉及到提高科技板块的证券借贷和科技板块的证券借贷业务的效率,并不改变现有的证券借贷业务安排,即客户可以在卖出证券借贷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偿还相关的综合证券。
上述机制安排将在科学技术委员会成立时实施。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深金融和中国结算将发布相关技术接口并组织技术测试。
有三种基础证券可供借贷
以上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中国结算发布的新闻稿,《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共九页四章,对上述五点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首先,在贷款方,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基金等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参与科技板块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以下简称战略投资者),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参与科技板块的证券借贷。
但是,科创板证券借出的标的证券的范围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可借出的科创板标的证券的范围一致。
可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参与科技板块证券出借交易的证券有三种类型,即:非限制性流通股;战略投资者在承诺持有期内购买的股票;符合要求的其他证券。
其中,在承诺的持股期限内,战略投资者不得通过与关联方达成一致声明或与其他主体串通,锁定配售股份的收益、转移利益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改正、口头或者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并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暂停单笔或全部科技股的出借交易
如果你通过约定的申报方式参与科技板块证券的出借,申报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单项申报数量为100股的整数倍;
(二)单项申报的最低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份),单项申报的最高数量不得超过1000万股(份)。
如以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技板块证券的出借,申报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单项申报数量为100股的整数倍;
(2)贷款人的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份),最高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0万股(份);
(三)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的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最高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亿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时匹配科技板块的证券借贷协议申报,生成交易数据,实时调整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和贷款人账户的可交易余额。当日交易结束后,中国结算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数据,通过多边网上结算方式对科技板块的证券借贷进行清算和结算。
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暂停一家或全部科技股参与科技股的转贷。贷款人在出借科技板块证券过程中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暂停或者终止为贷款人提供科技板块证券出借服务。
能够借贷的经纪人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可以借款的证券公司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并已开通再融资业务。
(二)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有可行的业务实施方案;
(3)技术系统准备就绪;
(四)参与科技板块证券借贷业务,应当符合中国证券金融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向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证券用于融资融券业务的,应当使用证券公司的证券专用账户进行证券借贷。
再融资和证券借贷的利率应满足两个要求
借款人以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形式提交的说明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单项申报数量为100股的整数倍;
(二)单项申报的最低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份),单项申报的最高数量不得超过1000万股(份)。
如果你通过约定的申报方式参与到了科技局的证券借贷业务中,证券借贷的期限可以在1天到182天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如果你通过约定的申报方式参与了科技局的证券借贷业务,证券借贷利率应满足两个要求:
一是借款人申报的利率=贷款人申报的利率+科技局与证券借贷的利率差;
第二,借款人申报的利率不得低于或等于科委证券贷款利率的差额。
必须缴纳保证金,货币资金比例不低于15%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可以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再融资担保证券的资产和资金附属账户,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确定借款人开展科技板块再融资和证券出借业务应收取的保证金。应收取的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货币资金与应收取的存款比例不得低于15%。
根据一对一对应的原则,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将申报科技板块约定的交易,生成科技板块约定申报的交易数据,并实时发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未约定的证券出借申报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当日申报,收盘后一次性撮合交易。在中国结算日结束时,证券根据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直接发送的交易数据进行转让。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科创板配套交易规则大厦再添砖瓦:着重扩大券源、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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