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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9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商务部部长钟山、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代表王受文、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就“促进国内市场形成和全面开放”等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以下是书面记录:
中国日报记者:
部长们,你们好,我们知道《外国投资法》将很快得到审查。这项法律将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们的商业环境?具体实施细则的时间表是什么?另外,你如何判断中国今年吸收外资的能力,以及将从哪些行业发挥其实力?谢谢你
王受文:
谢谢你的提问。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世博会的主旨发言中指出,中国将加快引进外资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创造世界一流的商业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制定《外商投资法》对改善投资环境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
现在全国人大正在审议《外商投资法》,以前的《外商投资法(草案)》已经在网上公开征集。我认为《外商投资法》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优化了中国的投资环境:
首先,《外商投资法》确立了外商投资全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这意味着中国的投资环境对外国投资者更加开放、稳定和透明。原来,我们对外资的管理是“逐案审批”,每一个在中国投资的外资企业都要经过政府部门的逐一审批。批准后可以建立,但未经批准不能建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后,我们进行了改革,现在改革的结果体现在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外商投资法》中。具体做法是对所有外国投资准入项目进行分类,并对负面清单中的项目进行审批。负面清单之外的项目将享受与国内企业相同的待遇。企业只需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并在当地分支机构注册即可。在这种情况下,哪些需要批准,哪些不需要是透明的。这份名单应该在全国范围内稳定公布。负面清单越来越小。目前,负面清单中只有48项需要审批,或禁止外资进入,其他只需登记备案,因此是开放的,为外商投资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第二,《外商投资法》的一大特点,决定了外资在中国的公平竞争环境。外资企业来到中国后,有时会觉得与中国内资企业相比存在不公平竞争。例如,有时他们抱怨不能充分参与政府采购,以及中国制定的相关商品标准、服务标准和行业标准。外资企业不能充分参与;他们有时抱怨中国国内企业享有一些优惠政策,但外国企业却没有。现在,《外商投资法》规定,所有适用于国内企业的优惠政策都可以由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有完全相同的权利参与标准的制定,外资可以像内资一样公平地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因此,《外国投资法》建立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三,《外商投资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外商投资企业权益的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三不变”,其中之一就是“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不变”。《外商投资法》强调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些外资企业说我们来中国投资,一些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向我们施压,要求我们向当地企业转让技术。《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企业技术合作以商业原则和自愿原则为基础,政府部门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进行干预。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汇出,他将提取资金,或者将大量利润汇出,外汇自由进出,这也是《外商投资法》所保障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某个地方投资时,会遇到“新官上任三把火”的问题,《外商投资法》也有规定。地方政府对外资企业的承诺必须兑现。如果为了某些公共政策的目的而征用外资企业,就必须对征用给予公平的补偿。因此,在这些方面,《外商投资法》给予了规定,保护了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的利益。因此,《外商投资法》的颁布将大大改善中国的投资环境。
关于吸引外资的前景。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去年全球跨国投资下降了19%,但中国吸引的外资也增长了1.3%。今年,钟山部长在全国工商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利用外资的一些措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利用外资,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外资的政策。因此,尽管全球跨国资本流动减少,国家间吸引外资的竞争加剧,劳动力成本上升带来的竞争优势减弱,但中国拥有巨大的市场优势。中国经济稳步增长,中国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中国稳定的投资环境将为外商投资提供更好的环境,特别是《外商投资法》颁布后。我认为今年仍然可以稳定规模,提高质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谢谢你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商务部谈外商投资法:外资内资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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