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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受到市场关注的央行“三定”计划出台了。
2月2日,《关于中央银行职能配置、内部组织和人员编制的规定》(以下简称“三个固定方案”)出台。
根据中国券商的分析,根据“三套”计划,央行与以往职能设置和部门安排相比的最大变化是:
加强央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能,并为此设立宏观审慎管理局;
强化央行在金融业风险监控、预警和监管协调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为此,完善了设在中央银行的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并设立了一个新的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
强化宏观审慎监管、金融市场部、金融稳定委员会等核心部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职能。
CBN指出,央行的三大计划补充了金融市场的新形势,对市场监管和汇率机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内部机制调整。
金融杂志分析说,随着中国人民银行“三个决定”的最终确定,始于去年年初的金融监管改革也将告一段落。然而,就央行本身而言,随着新部门的设立和相关人员的配备,新一轮的人事安排将开始。
郭树清和潘没有说明设立副总裁的原因
2月2日,央行的“三大计划”出台。根据规定,中央银行有779名行政人员(包括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的15名工作人员)。有一位总统和四位副总统。目前,中央银行有6位副行长,即郭树清、陈、潘、、朱。
此前,一位央行内部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郭树清作为央行党委书记,不应占据四位副行长的名额,这意味着还有一位副行长需要其他任命安排。
潘不仅是央行副行长,也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不知道他是不是副省长。如果算上的话,就意味着会有一个副省长,他可能有其他的任命安排。然而,中国经纪公司披露的信息是,郭树清和潘都没有担任央行副行长一职。
目前,实际工作的副总裁人数比设置计划中的多一个。
此外,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央行的区域银行体系一直备受争议。针对此类争议,《条例》指出,中央银行地区分行的机构调整和附属机构的设立、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第一财经日报》援引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董希真的话说,“地方银行的改革也已经提出要单独制定,市场上的热议已经有了回应。”
区域性银行的建立可以追溯到20年前。1998年,为了加强货币政策执行的权威性和金融监管的独立性,中央银行设立了九个一级分行(即区域银行和中央支行)。
市场主要关注两个问题
有两个主要问题值得关注。
[焦点1:内部部门减少了货物管理部门的数量并被合并]
目前,央行官方网站显示有25个部门,即: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法务部、货币政策司、货币政策二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结算司、科技司、货币黄金局、财政局、国际司(港澳台办)、内部审计司、人事司(党委组织部),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在比较方案中设立了21个内部部门和机构、党委和老干部局。它们是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法务部、研究室、货币政策部、宏观审慎管理部、金融市场部、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部、支付结算部、科技部、货币金银局(保密局)、财政局、国际部(港澳台办)、信用信息管理局、反洗钱局(保密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会计财务部、党委和老干部局。
两者相比,货币政策二司的职能被取消和合并,工会和共青团委员会被取消,宏观审计管理局被增加。并在内部审计部门设立党委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这笔钱,金银局成立了一个安全局。
新增加的宏观审慎监管机构具有牵头监管金融控股公司的职能,具体职能包括:
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基本体系,以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识别和处置机制。
牵头制定、监测、分析和整合金融控股公司和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等金融集团的基本规则。
牵头外汇市场宏观审慎管理,研究评估人民币汇率政策。制定并实施跨境人民币业务体系,推进人民币跨境和国际使用,实施跨境资金反周期调整。
协调在岸和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推进中央银行间货币合作,率先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政策建议。
[焦点2:央行职责的转变]
《经济观察报》梳理了央行官方网站和该计划之间的差异。原中国人民银行有18项职责,现在增加到20项,在第20项中明确提出了职能转变。
一是“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提出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的政策建议。”更新为:牵头协调国家金融安全工作,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二是在原有的法律和行政规范起草职能中增加宏观审慎职能和消费者保护制度: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起草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和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3月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明确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有关银行业和保险业的重要法律法规以及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由央行承担。
第三,原“依法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更新为“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
如果将信贷指引改为“执行”,央行在未来实施信贷政策时可能会有更多发言权。
四是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内容,由央行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
五是在金融市场监管方面,在监管上述市场原有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和场外衍生品的同时,增加了跨金融业务和资产管理产品的监管内容。牵头识别、预警和处置跨市场、跨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跨金融业务,协同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企业信用债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基本规则
第六,新金融基础设施和互联网金融相关工作要求。牵头规划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监管实施,推进金融基础设施改革和互联互通,协调互联网金融监管。
第七,在支付领域,增加了协调国家支付体系建设和实施监督管理的新功能。
同时,第二十条规定是:职能转变。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建立发展规划、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协调和工作协调机制。,增强经济监测、预测和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围绕党和国家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强化和优化金融管理职能,加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责任,保持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按照权力下放、行政管理一体化、服务优化和职能转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金融市场改革,着力规范和完善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加强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益。继续完善金融法制,做好“配送服务”改革的制度保障,为稳定增长、推进改革、调整结构、惠及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央行工作的三大重点很明确
根据《中国证券报》的分析,“三定”计划揭示了央行工作的三大重点。
[重点1:进一步完善双支柱监管框架]
从内部部门来看,三个方案是明确的,即成立宏观审慎监管机构,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基本体系,以及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识别和处置机制。
目前,央行已率先完善宏观审慎框架,包括建立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探索金融基础设施宏观审慎管理。宏观审慎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金融稳定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有利于巩固中国金融稳定的基础。因此,“两大支柱”监管框架得到进一步完善。可以预见,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将相互支持、相互补充,更好地将货币稳定和金融稳定结合起来。
[焦点2: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带头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是央行的职责之一。
通过梳理2018年以来的财务委员会会议,不难发现“风险防范”是高频词之一。业内人士表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仍将是2019年监管工作的重点,要密切关注金融市场波动引发的风险联动、货币政策传导不畅引发的融资缺口、信用违约风险等。
从内外部环境来看,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银行业分析师徐文兵表示,从外部来看,要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对国内经济的负面影响,以及全球资本从新兴市场流出对国内金融和货币体系的影响。在内部,我们应该注意平衡政策调整对实体经济和金融机构的影响。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从风险增量和存量的角度出发,认为就增量风险而言,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客观存在,实体企业的风险未来可能会进一步暴露,实体方面的风险可能会扩散到金融方面。;就股票风险而言,包括影子银行和资产管理,涉及许多股票风险。增量部分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如何逐步消除存量部分,避免影响实体经济,是今后需要探讨的问题;此外,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也值得关注,其存量规模相对较大,对经济的影响非常全面。
[重点3:弥补监督的不足并继续推进]
目前,框架政策仍有许多不足需要弥补。在央行的领导下,一些监管规则预计将尽快出台。完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和对财务控制公司的监管是弥补这一不足的重要内容。
根据该计划,宏观审慎局将牵头制定基本规则,进行监测和分析,并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和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等金融集团的监管。
兴业银行分析师陈豪表示,今年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的监管可能会“补充”相关规定。然而,规则的出台并不意味着相关监管要求会立即上升。参照发达经济体的经验,为了确保金融体系的平稳过渡,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提出额外监管要求的过渡期大多长达几年。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目前金融监管的重点在于对非金融企业在金融机构持股形成的金融控制的监管,特别是对一些新的互联网金融形式形成的金融控制的监管。这方面的国际参考先例很少,因此监管当局有必要探索新的途径。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全面解读央行“三定”方案:明确工作三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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