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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4日电(记者陈薇薇)针对美国威胁取消香港作为单独关税区的地位,商务部发言人4日表示,香港作为单独关税区的法律依据源于世贸组织协定,并经中国政府同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予以确认。由世贸组织多边规则确立并得到其他成员承认的法律地位不是由一个成员授予的。
高锋当天在商务部举行的例行网上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香港的特殊经济地位受《基本法》保护,受到世界各国的承认和尊重。香港回归后,内地与香港的互利经贸合作不断深化。香港作为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区的地位得以保持和巩固。这充分显示香港的高度自治运作良好。
高锋说,全国人大决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和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是针对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这不会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也不会损害外国投资者在香港的合法权益。相反,这将有利于维护香港的商业和投资环境,有利于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一国两制实践的稳定和深远。
高锋还说,如果美国无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根据其国内法采取单方面措施,这不仅违反世贸组织的规则,也不符合美国自身的利益。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坚决反对外来干涉香港事务,坚决支持香港保持单独关税区的地位,坚决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国家一直是香港繁荣发展的坚强后盾。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商务部:香港作为一个单独关税区的法律基础来自世贸组织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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