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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记者、石)长江流域的鱼类有一把“大伞”——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流域的主要水域也将进入为期10年的常年禁渔期。

记者1日从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获悉,虽然水生生物保护区从1日起被完全禁止,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意见》等规定,长江流域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的重点水域也将分阶段禁止:

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的天然水域,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最迟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为期10年的常年禁渔。

在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大湖的自然水域,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渔期,最迟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暂实行10年一遇的禁渔期。

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江河湖泊相连的其他自然水域,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禁止捕捞。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副部长于表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生存环境长期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全面减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常年禁渔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

这项禁令涉及长江沿岸10个省市的近28万名渔民。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长江沿岸各省市政府采取了加强财政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保险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和创业援助等措施,有效保护了渔民的利益和长期生计。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启常年禁捕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启常年禁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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