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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随着营销模式的创新和对策的实施,新闻骚扰问题较上年有所减轻,但“短信轰炸”仍保持相当数量,特别是在“618”、“双11”网络购物节时,垃圾邮件、妈妈
要想阻止“邮件轰炸”,显然需要很多努力。 例如,电信运营商加强对骚扰新闻的识别、监听、完整的邮件骚扰防护功能,顾客增强举报维权意识,商家增强自律意识等。 关键是依法依规加强治理。
据悉,工信部正在就相关规定征求意见,规定短新闻服务提供者在发送商业新闻前,应征求客户的同意。 迄今为止,相关法律也制定了与新闻骚扰相比较的规则。 《顾客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未经顾客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确定顾客表示拒绝的,不得发送商业新闻。 《广告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或者以电子新闻方法发送广告,规定了相应的处罚。
也就是说,关于骚扰新闻的管理规范,我国不缺少法律规范。 根本问题是必须执行和执行这些法律规定。 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巡查、投诉受理、与电信运营商、EC平台联合监管等模式,依法认真追究涉案运营商的责任。
下列法律法规完全修改的,可以考虑提高对新闻骚扰行为的处罚标准。 另外,新闻骚扰多与新闻泄露密切相关,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新闻泄露的打击力度,为公民编织整个新闻保护安全网络,从源头上减少新闻骚扰的混乱。 (李英锋)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遏制“短信轰炸”需依托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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