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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5月10日电(记者周文韬)记者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缓解执行工作中“人多案少”的矛盾,促进案件执行的集约化、高效化,重庆市正在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执行工作,利用市场化、社会化的资源,将部分执行辅助事务委托给合格的社会力量。目前,重庆已有23家法院被纳入该试点项目。
据报道,人民法院以外的部门、单位、个人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都属于引进社会力量的范畴。具体来说,它不仅包括公安、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还包括拍卖辅助机构、资产评估公司等合格的社会单位,以及律师和其他个人。他们的参与将有助于拓宽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渠道和方式,完善网络司法销售流程,促进执行工作的高层次运作。
今年一季度,重庆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法案件近13万件,人案矛盾更加突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扶苏表示,引入社会力量有助于行政人员摆脱繁琐的执行事务,专注于执法办案,从而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效果,促进执行工作的集约化和专业化。为规范试点工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也出台了《指导意见》,明确了引进社会力量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和实施步骤,并对引进和实施进行了严格监督。
在重庆黔江区法院,便民诉讼联络员已成为试点项目中的社会力量之一。2018年,医院辖区内245名便民诉讼联络员协助执行了500多起案件,参与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检查被执行财产的线索,协助执行和解。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张兴华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重庆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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