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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10日表示,截至4月30日,*st亿达,*st新沂,*st华泽,*st长胜和*st东南尚未披露其2018年度报告。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涉嫌非法信息披露的五家公司进行调查。
常德鹏指出,年报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也是投资者做出决策的重要依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提交和披露年度报告的期限,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的基本法律义务。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大打击各类非法信息披露的力度,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合法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推动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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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证监会对5家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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