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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了《关于关联企业为非授权贷款人提供分流服务的风险提示函》。
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第315晚会曝光了714高射炮营利性贷款和荣360涉嫌为现金贷款提供分流服务的行为,揭露了不少公司搞高利贷、收高利贷、非法放贷、暴力集资等。,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络贷款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和整顿现金贷款业务的通知》,指出各机构以利率和收费形式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本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 并应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应以任何方式诱使借款人过度借贷和陷入债务陷阱。
2018年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民间借贷、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通知》明确指出,未经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主要从事借贷业务的机构,不得将借贷作为日常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收取贷款。严厉打击非法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无指定用途贷款、以提供服务和销售商品为名变相发放高利息(费用)贷款的行为。
该协会在上述风险警示函中表示,目前,该协会已成立包括律师、会计师和专业人士在内的20余人,对北京的无牌照贷款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以及是否存在超盈利贷款和现金贷款。与此同时,该协会还将再次检查参与上一轮自律检查的网上贷款机构,看看是否有超盈利贷款和现金贷款。
该协会进一步指出,目前,一些无执照的贷款机构与金融超市和互联网平台合作,以吸引客户,从事非法的超额利润贷款和现金贷款,赚取高额利润。这些互联网平台包括电子商务平台、搜索引擎和社交媒体;通过互联网上的智能算法进行批发和零售的公司;门户网站、互联网广告公司等。一些消费者盲目跟风,通过金融超市和互联网平台非理性借钱应急融资,陷入金融骗局,侵犯个人隐私,背负高额贷款,甚至拆散家庭,付出生命代价。
为维护网上贷款行业正常运行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协会提出以下风险警示:
一是提醒金融超市及以上公司遵循审慎、严格、自律、负责的原则,做好风险内部控制,严格控制质量,加强对合作机构相关资质的审查,关注合作机构产品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并立即取消合作机构的所有现金贷款产品。
第二,网络金融消费者应警惕非授权贷款机构的欺诈行为,理性对待贷款行为,增强金融消费保护意识。
三是提醒金融超市及以上公司保存自2017年12月打击现金贷款以来的相关历史数据;主动联系协会,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业的自律检查活动,共同安排检查涉嫌714高射炮超额利润和现金贷款的出借机构,并向协会提交自律检查报告。(张燕芬)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警惕“超利贷”“现金贷” 北京互金协会发出三大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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