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29字,读完约3分钟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张艳|北京报道
5月14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康美医药处罚取缔决定》,决定责令康美医药改正,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员处以10至终身禁令。相关中介机构目前正在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行政调查和审判程序。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已将康美医药及相关人员的涉嫌犯罪行为移交司法机关。
5月15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第二届全国投资者保护促进日系列活动中发表重要讲话。易会满在讲话中强调了中国证监会未来监管的重要思路。他表示,将继续严格监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的减持。另一方面,我们应该给风险投资基金和私营企业适当的建议和政策,以减轻他们的困难。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坚决将符合强制退市标准的企业退市;继续推进登记制度改革,加强事后监督;要求不要以疫情为名洗澡或炒股,并严厉处罚相关上市公司、中介组织和个人。
康德信、康美医药等重大金融欺诈案件有三个共同特征,中国证监会将坚持到底,进行调查。
易会满在发言中列举了康德新、康美医药等重大金融欺诈案件,并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坚持查处这些案件到底。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金融诈骗、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恶性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破坏了市场生态,也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努力奋斗,用重典,坚决消灭害群之马,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易会曼说。
易会满还特别指出,在最近的市场上,一家上市公司的所有董事和监事都同意披露年度报告,但表示无法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批评。目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我们认为,做好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查和披露是上市公司董事和监事的法律义务。对年度报告行使异议权,必须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和负责的基本原则。我们绝不能允许钻井或滥用权力或逃避法律责任。易会曼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易会满还明确了新《证券法》实施前后监管政策的新老问题,表示对于新《证券法》实施前确有违法行为且仍在调查审理中的案件,在违法行为发生时,将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但对于此类案件,证监会将贯彻新证券法的精神,严格严肃处理,同时密切关注积案的清理。
但是,中国证监会将对3月1日之前开始但仍继续发生并造成危害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推进资本市场自律管理、日常监管、检查处罚、刑事责任追究、集体诉讼和民事赔偿有机衔接、权威高效的执法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纪律,维护市场秩序。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点名“康德新”和“康美制药”,并表示重大金融欺诈案件将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