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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报道,原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曾志权涉嫌受贿罪,正在接受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调查。调查结束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移交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曾志权的诉讼权利,讯问了曾志权,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被告人:被告人曾志权利用其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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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曾志权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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