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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宁2月22日电(记者周轶君郑桐)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通知,支持特困地区扶贫政策,并提出从资金、重大项目、金融、土地保障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帮助本地区4个极端贫困县和100个极端贫困村脱贫攻坚,极端贫困家庭由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认定,报自治区审查备案。
围绕农村振兴工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针对极端贫困县扶贫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统筹安排了农村振兴工业发展和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三项专项行动,自治区农村振兴发展资金用于支持极端贫困县。
在资金支持方面,对在极端贫困地区投资的龙头扶贫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每个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每个合作社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额度可从3年延长至5年。对于扶贫小额信贷到期后仍需贷款的特困家庭,可按规定续贷,续贷期间享受全额财政贴息。
同时,加大对极端贫困地区教育保障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极端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扶贫搬迁点的乡镇寄宿制学校、小型学校和配套学校建设,并保持和运行必要的教学点。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广西助力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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