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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电-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12日下午报道称,近日,北京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媒体曝光的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启动了问责调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请市委常委会批准后,对原北京同仁堂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等3名企业领导给予纪律处分,并要求北京同仁堂集团纪委对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蜂蜜公司的11名企业干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按照企业管理制度进行岗位调整、合同终止和经济处罚。
调查组充分尊重江苏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在此基础上,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检索相关证据,找出问题原因,围绕证据认定违纪事实和责任人的违纪行为。调查发现,北京同仁堂集团党委没有充分发挥其作为国有企业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的作用,内部管理混乱,对下属企业的监督控制薄弱,控股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问题被忽视,未能落实相关企业的质量控制程度,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对同仁堂的品牌形象产生了不良影响。
北京同仁堂的蜂蜜问题已经触及食品安全的红线,损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有资产的权益,应该严肃处理。这次共追究14人的责任,包括1次笔试、1次开除党籍、1次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4次党内严重警告、1次政纪记过、1次诫勉问责,其他5人被降职、撤职、辞退和调离岗位。其中,原北京同仁堂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受到了严厉批评,并被责令向市委进行深刻的书面检查;北京同仁堂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振坤在党内发出了严重警告;北京同仁堂集团总工程师田瑞华因行政违规被给予纪律处分。上述所有纪律和行政处分已于2019年2月3日前实施。
事件回顾:涉嫌回收过期同仁堂蜂蜜“以新充旧”
去年12月,同仁堂的子公司同仁堂蜂业被媒体曝光,其铸造厂盐城金蜂被怀疑回收过期的同仁堂蜂蜜。随后,北京和盐城监管部门开始对同仁堂蜂业和盐城金蜂进行调查,各大电子商务平台紧急撤下同仁堂涉及的蜂蜜产品。
昨天(2月11日)晚上,同仁堂(600085,sh)接连发布了几条公告,披露了此前备受关注的“过期蜂蜜门”事件的处理结果。
同仁堂表示,经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督局调查,同仁堂蜂业(一家子公司)的部分经理以回收蜂蜜为原料生产蜂蜜,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被罚款1408.83万元。根据公告,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自去年10月以来,同仁堂蜂业生产的2284瓶蜂蜜已流入市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1.17万元,蜂蜜3300瓶。
受“蜂蜜事件”影响,充分考虑未来业务调整和相关资产处置,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预计减少约1456.29万元,净利润预计减少约5778.65万元。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北京市纪委监调查同仁堂问题蜂蜜 问责处理14名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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