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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这一意见中,公立医院的考核指标被设定,单一药物比例的考核被合理用药综合指标所取代。

此前,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提出,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的药品(不含中草药)比例应降至30%左右。此举的初衷是迫使医院减少不合理用药。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药物比例的下降并没有带来医疗费用的下降,并且出现了葫芦压浮的情况,包括耗材和诊疗费用的上涨,这使得医疗费用的分母扩大。与此同时,在一些医院,由于药品的比例已经超过了标准,医生不会给病人开药或者直接让病人去药店购买。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改用合理用药相关指标 并将考核门诊、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增

图片来源:新华社

根据此次发布的意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医疗质量、运行效率、可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四个指标组成。

在医疗质量方面,意见是明确的,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是三级公立医院的核心任务。通过医疗质量控制、合理用药、检验和同质化等指标,对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行评价。通过具有代表性的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对医院重点疾病和关键技术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行评估。通过预约医疗、门急诊服务、患者等待时间等指标,对医院医疗服务改善效果进行评价。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改用合理用药相关指标 并将考核门诊、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增

在《意见》公布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中,相关合理用药指标包括审核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用药频度、门诊基本药物处方比例、住院基本药物使用率、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比例、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比例。

同一天,在国务院召开的国务院政策简报会上,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和医院管理局局长张宗九表示,药品比例指标相对宽泛。药品在整个收入结构中所占的比重以及如何将药品转化为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对医务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改用合理用药相关指标 并将考核门诊、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增

张宗九指出,医务人员能够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是合理用药。在本次绩效考核中,用合理用药的相关指标代替了单次用药的比例,将医务人员每张处方的合理性和患者用药的质量和安全性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对相关指标进行了评价。此时,粗放管理已成为精细化、高质量的管理,指标体系应更贴近医务人员的具体行动,并采用日常合理用药的一些管理指标进行考核。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改用合理用药相关指标 并将考核门诊、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增

此外,医疗收入增长、平均门诊费用、平均门诊药品费用、平均住院药品费用和平均住院药品费用五项费用控制指标也纳入评估范围。该意见指出,医院主动控制成本的不合理增加将通过检查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平均成本的变化来衡量。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改用合理用药相关指标 并将考核门诊、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增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来源:人民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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