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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1月21日电(记者王飞航)记者从山西省扶贫办了解到,近年来,山西已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至2018年底,全省41.5万贫困人口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据山西省扶贫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山西对不能依靠产业支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了政策性保障,逐步将所有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特别是主要成员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并根据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确保其得到应有的保障。
据介绍,各地在按规定程序对返贫家庭进行审查后,将把返贫家庭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体系,纳入贫困家庭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对于不在扶贫建卡范围内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各地要统筹利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让他们与建卡的其他贫困人口共享国家扶贫战略带来的利益。
此外,山西省将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困对象的救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10%,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据悉,2018年,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标准将提高240元,全省平均达到4080元/年,各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部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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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山西:41.5万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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