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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北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优化市场供给,促进居民消费,总结交流地方典型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为完善消费促进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已经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安排。要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消费促进工作,关键是要落实中央政府颁布的各项政策措施。
首先,着力扩大消费规模。因地制宜促进汽车和家电消费。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智能新型汽车和家电的消费需求;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和扩大,支持优质工业品下乡。
第二,注重提高消费质量。适应居民消费从注重数量满足到追求质量提升,加强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全面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增加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优质消费需求。
第三,着力提高消费能力。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实施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机制,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第四,着力改善消费环境。加快完成道路和能源建设中的不足,促进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失信的联合处罚,完善消费后评价制度,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第五,着力完善消费政策。完善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实施医疗、养老、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土地利用政策的落实,着力营造有利于商业零售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
鉴于春节是居民消费最集中的时期,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加强对日用品和重要商品的市场监管,加强产销的组织、调度和对接,充分发挥储备吞吐作用,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和价格平稳运行。
会议强调,要全力协调做好春运工作,确保重点物资运送到位,努力做到“保人民、行人民、安人民”。要加强宣传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三部门:因地制宜促进汽车、家电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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