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67字,读完约3分钟
过去两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及其地方分支机构相继发布了2018年对辖内金融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信息。根据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的公开数据,截至发布之日,2018年中国保监会机关、监察局、监管分局共发出罚款3800多份,累计罚款超过20亿元,其中所列违法项目主要涉及贷款、票据、同业等业务。
从数字可以看出,2018年监管机构对银行机构实施处罚的频率和力度是空.背后是严格监管的坚定态度——监管部门希望通过适度控制监管的频率和力度,警示各类银行机构要坚守风险防控和操作规范的“红线”。
从今年的罚款来看,有很大一部分是农村金融机构。
据《金融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部分罚款未注明被处罚机构),从2018年6月至2018年底,银监会派出机构和各监管分局共发出约500份罚款,其中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银行等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罚款163份,罚款金额超过9000万元。由于监管分局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罚款较多,相应的监管频率和力度不能仅从数量上看,而是违法事实的种类比较集中。
自2017年以来,金融监管的总原则是引导银行机构回归并专注于其主要业务,这最初体现在行政处罚上。据粗略统计,对农业金融机构的罚款有一半以上与“三查”(即贷前调查、贷后审查和贷后检查)失败有关,导致非法发放贷款、贷款发放总量过大或集中、挪用房地产或股票市场投资贷款等问题。
同时,排除现场检查和监督因素,贷款管理问题的出现仍具有很强的区域性特征。例如,9月中下旬,海南银监局查处了7家地方农村金融机构及其负责人“违反M&A贷款风险管理规定,超限额发放M&A贷款”。
2018年金融监管的另一个特点是,处罚对象的比例发生了显著变化。以往,监管票的处罚主体主要是机构。2018年初,原银监会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行为管理指引》,旨在加强员工管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覆盖面广、授权明确、相互制衡的管理体系。相应地,对银行雇员的罚款数量远远超过了对机构的罚款数量。
其中,深层次的监管意图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以人为本,提高各级负责人的风险防控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记者发现,存在不少违法违规行为,如业务处理不当、为关联方办理业务等,特别是一些一线员工或分支机构的内部风险相对宽松;与此同时,由于机构的电子商务审批日益增多,这也给违规行为提供了机会。
此外,记者注意到,在过去一年里,对省级协会的监督得到了加强。2018年年中,银监会协调相关银监局对内蒙古、江西、河南、广东、四川5个省级协会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共罚款3172.7万元,并对63名责任人员做出取消资格、警告、罚款等处理决定。其中,查处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省级协会的监督和治理职能上。例如,四川美联社主要关注非法投资设立企业、非法人事任命和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缺陷等问题,内蒙古美联社则主要关注引导成员机构组织投资理财、信托产品和形式风险。这些处罚旨在提醒省级协会,要严格履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八项职能,充分发挥其引导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防范区域风险的作用。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这些涉农机构和个人为什么被罚?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26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