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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1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司对化妆品监督管理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和化妆品相关技术规范逐一进行了解答。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打“药妆”“医学护肤”概念属违法

针对最近流行的药妆品概念,化妆品监管部门明确指出,不仅是中国,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没有药妆品这一监管层面的概念。避免化妆品和药品之间的混淆是所有国家(地区)化妆品监管当局的共识。在一些国家,一些产品同时具有美容目的,但这些产品应符合药品或药品的监管要求,并且不存在仅根据化妆品进行管理的“药妆产品”。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打“药妆”“医学护肤”概念属违法

根据中国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化妆品的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标注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学术语,不得在广告中宣传医学功能。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声称“药妆”的概念是非法的,如“药妆”和“医用护肤品”。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打“药妆”“医学护肤”概念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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