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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相关要求,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网络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网络监控平台)已投入试运行。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依法经营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网上支付机构和其他机构(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可以接入网络监控平台。
根据要求,在同业拆借和同业拆借中依法从事信息中介、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机构,应在2019年1月31日前,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网络监控平台向中国人民银行登记其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职责。
根据《管理办法》,从事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和网上支付机构可以根据反洗钱工作的需要,登录网络监控平台进行注册,并在此基础上接入和参与工作信息交流和技术设施共享。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互金协会: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已可接入网络监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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