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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对《关于积极推进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无补贴上网的通知》进行了解读,称推广经济适用(低成本)上网项目不会立即取消对所有新增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目前,无补贴平价(低成本)互联网接入项目主要在资源条件优越、消费市场有保障的地区开展。与此同时,在没有低价补贴无法上网的地区,将继续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竞争性分配项目的政策和管理要求组织建设,但这些项目也将通过竞争大幅降低电价水平,以降低电力补贴的强度。此外,《通知》明确指出,地方各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可在一定时期内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出台地方补贴政策,仅享受地方补贴政策的项目仍被视为廉价上网项目。
1.推广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的廉价互联网接入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十三五”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开发建设成本不断降低。据统计,2017年投产的风电和光伏电站的平均建设成本比2012年分别低20%和45%。在可再生能源消耗不断提高的环境下,项目经济性稳步提升,为国家补贴下降和缓解补贴资金压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7年8月,国家能源局在河北、黑龙江、甘肃、宁夏和新疆启动了70万千瓦风电上网示范工程,目前正在稳步推进建设。2018年3月,国家能源局批复乌兰察布风电基地规划,一期建设600万千瓦,无国家补贴。与此同时,光伏龙头项目招标确定的上网电价也呈现出与燃煤发电基准价格持平的趋势。上述工作为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探索风电和光伏发电在互联网上的对等性积累了经验。为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的优质发展,促进行业尽快摆脱补贴依赖,探索全面实现可负担上网后的政策措施经验,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无补贴可负担上网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促进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实现平等上网的工作机制是什么?
通知中明确指出,省级有关能源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地资源、消费和新技术应用情况,组织建设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廉价并网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需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第一,在实施用电能力后,要协调电网企业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以保证廉价项目的用电能够得到充分消耗,不至于占领空.现有项目的用电市场第二,负担得起的项目应与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的监测和预警管理很好地结合起来。在红色预警区域,除已安排建设并跨省、跨地区送消费的项目外,暂不组织建设。
为促进廉价上网和廉价上网协调合作的相关工作,现阶段要求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向国家能源局提交相关项目信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将公布低成本互联网接入项目名单,并协调和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将适时研究总结各地区试点经验,并根据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发展情况,调整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和管理机制。
3.通知包括哪些配套政策和措施?
为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公平价格的顺利实施,通知对无补贴上网公平价格项目提出以下八项配套政策措施。
一是避免不合理收费,要求各地支持土地使用和土地相关收费。第二,鼓励通过绿色证书获得收入,廉价的互联网项目可以通过绿色证书交易获得合理的收入。三是明确电网企业的并网项目,督促电网企业做好项目并网方案和用电情况的论证工作,做好并网等配套电网建设与项目建设进度的衔接,确保项目建成后及时并网运行。四是鼓励周边直接交易,完善支持新能源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格政策,降低中间输电环节成本,以电换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落实含电压等级的配电网输配电价格,降低未用高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格;对于在附近直接交易的各种可再生能源,政策交叉补贴将会减少或免除。第五,实行固定价格购买政策。对于风电、光伏发电和低价上网项目,省级电网企业和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审批时的煤电上网基准价格或低于招标确定的煤电上网基准价格签订固定价格购销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20年,保证电价政策的长期稳定。第六,强化全保价收购政策,要求电网企业保证优先发电,完全收购项目电力。在限电的情况下,有限发电将被批准为可转让的优先发电计划,使项目能够通过发电权的交易(转让)获得补偿收入。七是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非补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合理安排信贷资金规模,创新金融服务,开发合适的金融产品,积极支持新能源发电实现可负担的互联网接入;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发电项目及相关发行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推广特殊债券品种的审计。第八,调动地方政府在“双控”考核中的积极性,动态完善总能耗考核的支持机制。在确保完成国家能源消耗“双控”目标的情况下,各地区超计划部分的可再生能源消耗不纳入总能耗和强度“双控”考核,非补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得到有效推进。
4.通知发布后,所有新的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是否不再享受国家补贴?
推广负担得起的(低成本)互联网接入项目不会立即取消对所有新的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目前,无补贴平价(低成本)互联网接入项目主要在资源条件优越、消费市场有保障的地区开展。与此同时,在没有低价补贴无法上网的地区,将继续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竞争性分配项目的政策和管理要求组织建设,但这些项目也将通过竞争大幅降低电价水平,以降低电力补贴的强度。此外,《通知》明确指出,地方各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可在一定时期内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出台地方补贴政策,仅享受地方补贴政策的项目仍被视为廉价上网项目。
5.如何确保为非补贴平价项目全额购电?
对于集中平价项目,显然电力消耗由电网企业保证。原则上,平价(低成本)互联网项目的消费由电网企业的电力销售来保证。集中平价(低成本)项目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但由电网企业自营售电保证。分布式最近直接交易是一种特殊的电力交易,项目单位和电力用户直接达成电力交易,在严格验证满足分布式电力标准的情况下进行,在并联网络所在的配电网区域附近进行。通过电网企业发挥电网公共平台的作用,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的上网、输电和用电仍然得到保障。
六、关于《通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期限?
随着风电和光伏发电技术的进步,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平价将在“十四五”初期逐步完全实现。对于2020年底前已批准(备案)并开工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等可负担(低成本)上网项目,在项目运营期内,《通知》中的相关支持政策将保持不变。对于2020年底后批准(备案)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将根据当时的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研究新的政策。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国家能源局:平价上网非立即对风电、光伏发电取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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