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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1月10日电:压缩企业审批时间必须取消“无形门槛”

新华社记者李劲锋

申请开业批准,须由街道先出具证明;要在工业园区办企业,你必须先拿到相关部门批准的“准入表”,然后才能注册...在国务院明确要求大幅缩短企业启动时间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的情况下,一些地区仍存在审批“隐形门槛”和不同职能部门之间“流程争斗”的现象,导致政策执行打折扣。

压缩企业审批时间须拆除“隐形门槛”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多、工作难度大、耗时长等问题一直是企业反映的难点和痛点。为此,国务院明确要求2019年上半年“企业启动时间缩短至8.5天”,试点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缩短一半。通过重新设计审批流程和简化程序,企业启动和项目建设的审批时间大大缩短。然而,一些企业仍然面临"远程审批",因为一些地方设置自己的先决条件和部门程序"战斗"。

压缩企业审批时间须拆除“隐形门槛”

这些“无形的门槛”和“流程战”很容易将审批时间的压缩变成“数字游戏”。企业仍然要长时间地重复运行,既费时又费力,而且政策获取的意识大大降低。此外,许多预审批项目缺乏标准,要求模糊,透明度低,容易导致寻租和腐败。

压缩企业审批时间须拆除“隐形门槛”

在这种混乱的背后,一方面,政策的执行是有选择地执行的。有些地方把压缩好、完成好的事项纳入审批时限,把具有挑战性和效益性的事项纳入预审批,这样任务才能完成。简单易行;另一方面,它是由各部门的利益驱动的。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他们不愿放开审批权力,改变审批程序,仍然打着工作需要和加强监督的幌子,走自己的路。

压缩企业审批时间须拆除“隐形门槛”

企业启动和项目建设的便利性是评价商业环境的重要指标。为推动企业审批时间压缩到位,消除“无形门槛”和“流程争斗”,有必要在事前监管和事后监管两端下功夫。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系统清理审批项目和审批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项目。采取有效措施,迫使各部门打破利益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推进联合审批、联合受理等方式,以“前沿向内”的勇气,进一步缩短整个流程的审批时限。

压缩企业审批时间须拆除“隐形门槛”

此外,监管应该跟上。针对违规行为设置与预批准项目相关的“本地政策”,让流程自由运行,在压缩的时限内玩“数字游戏”等。,并督促及时整改。该通知的发布,即问责制的问责,确保了中央政策的早日实施和有效性,使企业在良好的经营环境中享受到更多的便利,增强了企业的收益感。

压缩企业审批时间须拆除“隐形门槛”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姜晨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压缩企业审批时间须拆除“隐形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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