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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和商务部发布了《促进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和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指出地方政府和企业要在成本、技术、性能、限购和停车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
内容要求包括:
1.显著降低新能源汽车的成本。加速电池研发,降低电池成本。推广新能源汽车租赁等车电分离消费模式。
2.加快开发使用方便的新能源汽车。关注电池寿命等问题,推动高效快速充电、无线充电、移动充电和替换等技术的研发。
3.稳步推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加强汽车与互联网企业的深度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汽车品牌。
4.不断提高汽车的节能环保性能。积极采用高性能电池和轻质材料,提高新能源汽车的节能水平。
5.打破乘用车消费壁垒。严禁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经实施的地方政府将从限购转向引导使用。原则上,拥挤区域之外不允许购买限制。
6.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使用在大力推广。各地不得限制或购买新能源汽车,但已实施的一律取消。鼓励地方政府支持无车族购买首批新能源汽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停车费。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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