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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记者史玉琛)记者3日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发布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和处理意见。

通知中明确指出,评估结果是“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整改自下发之日起两年内进行,2019年招生后暂停招生。整改后,接受再评估,再评估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再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对于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和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通知称学位授予单位将从颁发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史玉妍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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