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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证监局网站发布了两项关于决定对网通证券采取纠正性监管措施的公告,分别涉及网通证券相关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安全事件频发违反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告,网通证券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的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和净稳定资本比率不符合规定标准,违反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针对这一问题,辽宁证监局要求网通证券在接到本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制定并提交整改方案,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2018年12月24日,网通证券集中交易系统中断37分钟,2019年2月26日,综合账户管理系统出现故障,影响交易时间共13分钟。公告显示,这反映出网通证券信息系统存在重大潜在风险。核心设备陈旧,系统运行维护保障不足,导致信息安全事件频发,违反《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辽宁证监局责令其纠正并定期报告网通证券信息安全情况,要求网通证券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辽宁证监局;从2019年3月至2019年9月,每月向辽宁省证监局提交一份关于信息系统的书面报告。(王鸿)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辽宁证监局发布2则对网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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