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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系统规则“破壳”!3月2日凌晨,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两项重大举措,交易所发布了六项配套规则和四项配套指引等相关政策,对科技板块的信息披露、上市条件、审计准则、注册制度和监管措施等做了详细规定。
“两种方式”
经过一个多月的征求意见和700多条意见和建议,经过修改和完善,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注册制度的主要制度规则得以实施。
一是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管理办法》)和《科技板块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科学技术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是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上任以来签署的第一个总统令。
修订完善后的《登记管理办法》共8章81条。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明确科技板块试点注册制度的一般原则,规定注册制度适用于股票发行;
二是注重信息披露,精简和优化现有发行条件,突出实质性原则,强调风险防控;
三是对科技股发行上市审核流程进行制度安排,实现受理和审核全过程电子化。全过程的重要节点向公众开放,提高审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压缩市场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发行人及其他相关主体在信息披露中的责任,并根据科技型创业板企业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规则;
五是明确了科技板块企业新股发行价格是通过询问合格线下投资者来确定的;
第六,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大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修订完善后的《持续监管办法》共9章36条。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是阐明适用的原则。科技板块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适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一般规定。《持续监管办法》与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持续监管办法》;
二是明确科技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具有特殊表决权的科技公司的章程和信息披露;
三是建立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行业信息和业务风险的披露,增强信息披露制度的灵活性和容忍度;
四是制定宽严相济的减持制度。适当延长上市时亏损企业相关股东的持股锁定期,适当延长核心技术团队的持股锁定期;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完善股东减持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及后续转让;
第五,完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重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涉及股票发行的,实行登记制度;规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必须符合科技局对产业和技术的要求,并与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作用;
第六,股权激励制度。增加可以作为激励对象的人员范围,放宽限制性股票的价格限制等。第七,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根据科技局的特点,优化和完善金融、交易和标准化的退市标准,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此外,《持续监管办法》还规定了分拆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等法律责任。
关于企业申请在科技板块上市需要履行的发行上市审核和登记程序,中国证监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板块上市时,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准备登记申请文件,登记申请文件应当由保荐人发起并报交易所。交易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本所主要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计问题和回答问题的方式开展审计工作。根据科技局的定位,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六项支持规则”
中国证监会发布两项措施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六项配套规则。
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股票发行与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股票交易特别规定》。
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解释了规则的制定。
首先,关于调整和完善科学技术委员会相关业务规则的主要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主要有四个系统进行调整和优化。
首先,进一步明确红筹企业的上市标准。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创新型企业试点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要求的相关红筹企业,可申请在科技局上市。其中,在同行业竞争中具有快速增长的营业收入、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和比较优势的红筹企业,如果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或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可申请在科技局上市。
二是进一步优化股权分置制度。缩短科技板块股票上市规则草案中核心技术人员的锁定期,由3年调整为1年。到期后,你可以每年减持25%的IPO前股份;优化对股东减持无利可图公司的限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梯度安排,以减少持股。显然,科学和技术委员会股份削减的其他安排仍在按照目前的削减制度执行。同时,为了建立更加合理的股份减持制度,明确特定股东可以在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具体事宜由交易所另行规定,报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审计的内容和要求。本所《发行上市审批规则》进一步强调,在发行上市审批中,将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是否符合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和格式标准要求。同时,注意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充分、一致、易懂、符合逻辑,加大审查和查询力度,努力找出“真正的公司”,保持良好的准入门槛,遏制欺诈性发行和金融欺诈,督促发行人、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第四,进一步合理界定持续监管职责的边界。赞助商不再需要发布投资研究报告;取消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的强制性要求;补充绩效保证机制要求上市公司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监管工作。
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对投资者的门槛做出了回应。
至于科技股投资者的投资门槛,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从数据计算来看,50万资产的门槛和2年证券交易经验的适宜性要求更为合适。现有a股市场约有300万合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占交易量的70%以上。一般来说,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科技股市场的流动性都要考虑在内。
关于“t+0”交易机制未能实施的原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许多投资者建议在设立科技局和试点注册制度配套业务规则的过程中引入t+0交易机制。事实上,t+0交易机制在a股市场并不新鲜。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实行t+0交易机制,但最终由于市场条件不成熟,采用了t+1交易制度。有人呼吁在中国实施t+0交易机制,但也有不同意见。经过综合评估,按照稳健起步、循序渐进的原则,本次发布的业务规则不包含t+0交易机制。
郑光恒生评论说,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介绍的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正式规则发布时,正是上市申请被接受和启动的时候。预计几个月内将有企业申报,第一批企业将在六个月内上市。
附件:科学技术委员会正式规则与征求意见稿之间的主要变化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31 天!科创板制度凌晨落地 两大办法六大规则“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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