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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山西省的消费者将获得一次性奖励,购买由该省整车企业生产并在该省注册的新购买的整车产品(传统燃料汽车必须符合国家六项排放标准)。

具体奖励标准为:7米以上公交车、载重4.5吨的中型货车和同级拖拉机每辆8000元。轿车、越野车、MPV等乘用车,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的小型客车和其他商用车辆将获得4000元的奖励。

消费者奖励由汽车销售机构提前支付(消费者按照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格扣除消费者奖励金额支付购车款),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月与销售机构结算。

奖励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奖励对象包括山西省的企业消费者和自然人消费者。乘用车的消费者激励必须针对自然人消费者。(编者:王新静)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汽车、越野车等车型,每人奖励6000元!山西实施汽车消费特别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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