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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司法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研究、宣传、实施农民工工资拖欠根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提高政治地位,在法律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中落实《条例》要求,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司法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律师、企业律师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作用,鼓励为出台涉及农民工的防疫工作政策提供法律咨询,及时为生产经营与防疫有关的食品、医疗、建筑用品的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农民工优先进行法律咨询,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申请法律援助;对于那些在窗口申请拖欠工资案件的人,他们将免于审查财政困难,并将打开一个“绿色通道”,以便他们能够在同一天申请和接受。要深化便民服务措施,依托司法部和地方法律服务网络“农民工工资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工资线索收集、留言回复和法律援助案件处理工作。为团结人力和社会部门,明确施工总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置维权信息标志牌,并通过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和“12348”公众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进行表达。

司法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通知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和动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根据村(居)委会的工作安排,采取适当措施,对矛盾纠纷进行调查,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要定期对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居住的地区进行调查,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在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作为调查调解的重点内容之一,及时发现隐患线索,实现早抓小抓,努力依法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

司法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化普法宣传,及时组织专家对疫情期间企业延期复工、孤寡人员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与农民工相关的社会问题进行解读和回应。要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功能的宣传,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司法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张兴华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司法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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