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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2月1日电(记者梁建强)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保护医务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湖北省公安厅近日发布公告,严厉打击六类医疗犯罪,依法维护医疗秩序。
根据通知,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以来,广大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做出了无私奉献,夜以继日地坚持不懈,继续奋战在防治工作的前沿。但是,在少数地方,出现了阻碍疫情防控、故意传播病原体、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已经影响了疫情的联合防控。
为此,湖北省公安厅明确指出,重点医疗机构及其拘留观察点是抗击肺炎疫情、挽救人民生命的最重要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和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的诊疗秩序,危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害医疗机构财产。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故意传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因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强调,故意伤害医务人员会造成轻伤等严重后果;情节恶劣,随意殴打医务人员的;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凡以暴力或其他手段公然侮辱或恐吓医务人员,情节严重(情节恶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制造事端、随意骚扰医疗机构等。,造成医疗秩序严重混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在医疗机构、私人灵堂、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涉及医疗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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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湖北:严厉打击六类涉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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