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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北京市基金”)作为支持北京地区基础研究的重要力量,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创新快速发展为己任,逐一发挥科学基金制的特点和特色,全力服务北京地区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的诉求,全国科技创新中心

为了深入落实《进一步完善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北京办发〔〕36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基金经费管理,提高资金的录用效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于年8月宣布,“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修改《经费管理办法》反映了国家、北京市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总体精神,体现了放管结合、服务的改革思路,是适应科技体制改革创新要求和新形势,保障基础研究新快速发展的重要措施。 通过北京市基金资助项目的经费改革,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的积极性,更大程度上释放基础研究的活力。

保障经费稳定投入,大力快速发展基础研究
随着全球科技竞争的加剧,加强基础研究成为各国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术选择。 自然科学研究以其基础性、先导性和较强的渗透性,成为大国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
加强预算保障。 北京市基金原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于2002年,当时基金经费规模仅为2000万元。 作为支撑北京地区基础研究的重要科技计划,近几年来,北京市财政局稳定支持北京市基金作为固化项目,使北京市基金财政预算经费“十二五”期间翻一番,从年(“十二五”初期)的7760万元到年(“十三五”初期)的1.5亿元。 年,北京市基金财政经费规模进一步增加到1.65亿元。 《经费管理办法》已经确定,提出“项目经费来源于市财政资金,自然科学基金经费纳入预算”,北京市基金经费要有预算保障。

重视源头创新。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支撑,具有突出的公益性特点,其外溢效益(即吸引社会投入、推动社会科技进步)显著。 研究表明,在经合组织国家,政府每在基础研究行业投资1美元,就会带动公司1.7美元的r d投资。 李克强总理在年的《政府实务报告》中确定:“到2009年,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战术前沿行业取得重大突破为目标,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 年,北京市全社会r&d经费投入1384.0亿元,其中基础研究经费投入191.0亿元,所占比例为13.8%,高于全国5%左右的平均值。

实现多样性投资。 在争取财政经费投入的基础上,北京市基金通过设立共同基金等途径,将公司、研究院所、区政府投入基础研究,实现自然基金经费的稳步增长。 年5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正式成立,形成了“市基金+区政府+公司”以海淀特征行业合作为中心开展基础研究的新模式。 迄今为止,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经费中,社会投入资金累计4200余万元,超过财政经费投入的四分之一。 经费的大幅增加,为北京地区基础研究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对进一步改善和加强经费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经费管理办法》一方面将共同基金中的非财政经费纳入预算统一管理,一方面处理了考核结束后经费及时支付的问题,另一方面保障了各类基金项目经费录用的统一,处理了科研人员申报项目时预算编制和经费录用规则不统一的问题。

充分认可智力投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
基础研究作为创造性劳动,有其深刻的特殊性:一是探索性强,二是脑力劳动是最重要的投入。 创新驱动的根本是人才驱动。 《经费管理办法》多次以人为本,加强激励机制,加大激励力度,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必要时列支劳务费、咨询费。 在制度层面,确定直接成本支出科目中的劳务费、咨询费不设比例限制。 规定劳务费用可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组聘用的研究者、科研辅助人员。 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可以纳入劳务费用帐户列支。

提高表演的积极性。 的经费管理办法允许列支“津贴费”,比例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0%,可用于支付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 修订后,间接费用实行总额管理,根据资助项目经费中直接成本减去设备购置费后不超过20%的核定,提高了间接费用的比例。 并规定“完善的绩效支出机制,必须将间接费用首要用于绩效支出,合理分配间接价格,解决激励科研人员的关系”,进一步加大了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提倡共享机器设备。 依托单位严格控制设备采购支出,严格履行设备采购考核和评估程序,完全利用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的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提倡科研人员共享仪器设备,越来越多的经费用于人的智力投入而不是采购仪器、设备。

重视“放管服”的结合,赋予科研人员越来越多的自主权
《经费管理办法》的修改聚焦于创新主体关系的突出问题,落实“放管服”系列的改革要求,使经费服务于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动。
在更大程度上允许自愿安排经费的采用。 下放科研项目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专家咨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管理权限,下放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权限,项目总预算不变时,直接费用多科目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 其中,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和交流费3项费用可以不突破3项支出预算总额地调整采用。 完成科研项目任务目标,从科技经费中列支的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纳入“三公”经费、单位运行经费和行政常规性支出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的限制。

加强委托方主体的责任。 提倡依托单位制定相关规定和制度,确定经费管理中的范围、标准,处理无票据报销等问题,如:依托单位自行制定科研类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科研人员对交通工具的等级、住宿费标准、会议次数、人数、人数 机构应当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制定咨询费管理办法和劳务费分配制度,合理明确支出标准的公司应当制定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将间接费用首要用于绩效支出,解决间接价格的合理分配和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关系。 公司必须制定符合科研实际需要的内部清算规定,切实处理野外调查、心理测试、临床样本采集等科研活动中发票、财政性票据等清算问题。

经费支持持续的研究。 对完成任务目标、验收合格的项目,且委托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信用的,聘任资金由委托部门统一安排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基本支持原项目负责人开展课题连续性研究或相关研究。 2年后(验收结论出来后第二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还没有被采用,30天内将按规定回收。

精简业务流程,更大程度保障科研精力
基础研究的根本使命是挑战未知,研究过程具有较强的探索性和不确定性,按照基础研究活动规律,完整管理政策,优化管理流程是此次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主旨。
采取定额补助金的援助方法。 要使科技经费服务于科研人员的创造性活动,尊重科技创新规律,符合科研实际诉求,确定北京市基金按项目类型实行定额补助资助办法,对资助的项目进行固定金额的经费资助。
简化预算的重新评估。 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补助标准、范围等定额方法,制定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经市财政部门审查通过的项目(课题),可以不参加预算审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作为北京市科技计划专业,在每年的指导方针、申报通知中确定补助标准、范围等,确定“定额补助”的资助方法,具备相应的经费管理方法,规范经费管理,经市财政部门审查通过,无需进行预算审查。

根据需要进行审计。 结合基础研究项目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优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在服务中管理,简化流程,在项目查题时只提供总决算表,必要时进行问题审计。
作为面向北京地区基础研究的重要窗口,为了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科研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北京市基金要建立全程、全主体的信用记录,逐步完善信用体系,以科研信用为项目立项、间接费用核定、聘用聘任经费等重要 并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落实项目预算统筹、间接费用统筹录用、劳务费分摊管理、聘任资金录用等管理职责,督促部门确保下放的管理权力“能够承受”、“能够妥善管理”。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基金切实发挥对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支撑作用,按照“深化创新、完善基金结构”的方针,加强前瞻布局,加强统一对接,真正实现资金绩效,发挥基础研究经费效能, (科比)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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