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85字,读完约3分钟

嫌疑人利用百度外卖系统的漏洞,将现金改为负数,实现拖欠款项,采用账户结余为“百度外卖”平台收费。

专家建议,平台建立事后过失追究和技术脆弱性等级评估制度,对安全保障技术难度系数低的基础脆弱性给予严厉处罚

民以食为天。 到了吃饭的时候,很多人熟悉的动作就是点外卖平台。 但是,客人很享受食物。 此外,新闻安全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 日前,一则新闻引起公众关注:百度外卖平台系统被非法入侵,账户余额总数达4900余万元,订单数覆盖全国多个地区,人数达百余万元,直接亏损30余万元。 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因涉嫌盗窃罪被郑某批准逮捕。 到底是什么问题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谁来承担法律责任? 未来怎么能不发生类似的事情呢? 对比这些问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互联网交易平台漏洞不能“殃及池鱼””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利用百度外卖系统漏洞,将提现金额改为负数,实现拖欠款项,采用账户结余在“百度外卖”平台上收费。 广东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一日指出,百度销售平台被篡改,网络交易平台存在新闻安全技术缺陷和自我修复功能不足,使平台成为网络技术型犯罪的对象,造成平台故障、瘫痪 “现在手机的费用、支付、转账已经被普遍接受,手机和银行卡被绑在一起,手机代替了钱包,入侵型犯罪从以前针对普通钱包、纸币、贵重财产的直观盗窃、抢劫、抢劫等犯罪行为开始, ”陈一日分解说。

“互联网交易平台漏洞不能“殃及池鱼””

经查询,年6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和法律责任有确定规定,网络运营者必须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网络安全责任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互联网运营者不履行互联网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绝修改给予警告,或者不造成威胁互联网安全等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陈一日认为,郑某等通过盗窃方法侵入销售平台计算机系统,篡改数据,造成经济损失,犯罪嫌疑人和关联公司应当依照刑法和网络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互联网交易平台漏洞不能“殃及池鱼””

如何减少或不让类似的事情发生? 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忠胜认为,从规范网络经营者的角度出发,可以采取奖惩结合、双管齐下的方法处理网络平台被入侵的问题。 另一方面,外卖等网络交易服务平台要不断加强技术投入,对系统脆弱性不容疏忽。 必须通过实际的奖励措施,建立个人隐私保护制度,对上传平台的经营者严格控制,提高预防犯罪、保障财产安全等技术和能力。 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建立事后过失追究和技术脆弱性等级评定制度,对安全保障技术难度低的基础脆弱性给予更严厉的处罚措施,警告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经营者。

“互联网交易平台漏洞不能“殃及池鱼””

专家表示,对广大公众来说,应借此进一步提高遵守纪律的意识。 “郑某等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定罪的事实震惊了不法分子。 面对新闻安全漏洞所得的不义之财,要洁身自好,不能以身试法,要行使权利,遵守法律。 ”。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互联网交易平台漏洞不能“殃及池鱼””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42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