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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科技奖从500万上升到800万,由获奖者个人支配,以实现科技奖励的价值,鼓励科学家追求科技创新。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作了调整。 其中,国家最高科技奖奖金额度由设立之初的500万元/人调整为800万元/人,奖金分配结构调整,由获奖者个人支配,国家科技奖三奖奖金额度也同时上升了50%。

800万比年诺贝尔奖的奖金900万瑞典克朗(约740万人民币)还要高。 对科学界来说,令人振奋。

诺贝尔奖一直被认为是学术界的最高奖项,但其一步步提高的奖金也与其分量相符。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也是我国科学技术行业的最高奖项,相应的奖金也值得其地位。

所以,奖金从500万元提高到800万元,是与国际接轨、与时俱进的方法,与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段位”一致。

比起500万元的奖励标准,800万元确实更有分量。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说获奖本身的荣誉更重要,但需要提高奖金的金额。 这不仅仅是科学家只关心钱,更重要的是体现国家和社会对科学家、科学研究的尊重,这种尊重所传达的价值观。

“奖金超诺奖,最高科技奖更有“分量””

据了解,由我国公司房屋捐赠设立的未来科学大奖,奖金金额已达到100万美元。

在这种情况下,奖金标准没有原地踏步,而是大幅提高,而且也在大势所趋地应对。 可以预见,这也将实现科技奖励的价值,鼓励科学家追求科技创新。

值得一提的是,比起以往的500万人的奖金中,只有50万人为获奖者个体所有(国家科技奖励条例中,奖金中只有个体所有,其他450万人需要支持科研活动),现在的奖金800万元由获奖者个体支配,

这也是符合社会期望的修正:以前要求将90%的奖金金额用于科研支持,引起了对科技奖励的质疑:这450万是奖励还是资助? 如果是资助的话,显然要监督管理和判断资助项目的效果,使这笔资金的一部分可以用于科学研究。 但是,如果监管、判断资助效果,这笔资金就不是“奖金”。 何况,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科学家大多已经70、80岁了,他们用于科学研究的能源可能有限。

“奖金超诺奖,最高科技奖更有“分量””

此次调整对接了国际科技奖更“普遍”的方法。 像诺奖一样,所有的奖金都给获奖者,他们自己被处置,对获奖者个人来说是真正的奖励,没有附加附加附加条款。

所以,此次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调整的最大意义在于更加明确其性质。 奖励与资助分开,奖励归奖励,资助归资助,不奖励科研项目资助,也是这种重量级奖项设计的重要概况。

只有回归到奖金的本质,明确奖金与其他义务和特权的边界,才能让所有科学家追求科学研究本身的价值。 国家科技奖的奖金超越了诺奖,还属于所有个人,更好地体现奖励的价值观,使之具有“分量”。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奖金超诺奖,最高科技奖更有“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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