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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浦东警方在南泉北路近世纪大道拦下非法非机动车,并处以罚款。 朱融雪摄
一个外卖骑手通过汽车车道。 邶林桦摄影
昨天14时30分左右,一辆非机动车从威海路被转移到延安中路禁非区,被正在查卡的民警拦下。
非机动车乘坐违反禁令标志的,当事人被民警罚款50元。 目睹了这一执法过程的市民陈思佳偷偷说:“现在的电动自行车太疯狂了,应该好好管理。 前面,走在人行横道上,被外卖车撞了手,被对方也无视,精神抖擞地走了。 ”。
近年来,汽车以外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目前,上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000万辆,实际招聘量约800万辆,主要用于市民日常代步和外卖、快递骑手出行。 特别是在依靠电动自行车工作的外卖、快递领域,相关工作人员增多,有时会发生红灯、逆行、禁令等交通违法行为。 另外,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采用、充电等环节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目前,非汽车安全隐患已成为城市管理的痛点和难点。 面对这一现状,上海通过立法处理非汽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注册、招聘管理中存在的紧迫问题。 昨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改稿),涉及市民关心的外卖小哥拼命送饭、新增改造非机动车等问题。
准入门槛-
发放快递销售专用牌照
和陈思佳的感觉一样,市民的对外销售、快递工作人员可以说是“爱与恨”。 给市民生活带来便利,此外,外卖小哥在路上向左闯、侧闯屡见不鲜,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也对城市安全构成了隐患。
某一线警察明显觉得,在非机动车违法中,快递、外卖等所占比例较大,涉及的交通事故也不少。 根据上海公安部门的统计数据,截至今年9月,上海公安部门从4.3万余人次调查快递、外卖骑手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事故中,市内发生的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减少10.7%,其中快递、外卖领域的道路交通事故423起,造成7人死亡,
“不要让骑手玩命吃饭。 ”市人大代表潘盛朝认为,管理快递、快递企业是遏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关键。
这次立法从一开始就很规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授权,目前本市非机动车登记车型包括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汽车(电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 自行车,残疾人手舞轮椅自愿登记。 在制定草案修订草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为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络合同配送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专用牌照,加强监管。 使用电动自行车进行快递和外卖等网络合同配送活动时,必须驾驶吊有专用牌照的车辆。
实际上,有关部门正在日常管理中展开快递、外卖领域的“专家”对比的探索。 去年,浦东公安分局在辖区快递外卖前安装了“号码牌”。 各快递外卖骑手必须在工作时佩戴具有唯一编号的反光马甲,以便民警、电子监控设备能够识别。 一旦确认违法行为,民警可以在此前发布的快递销售得分管理平台进行记录、扣分。 此外,评分管理平台还接入骑手事故新闻和电子监控新闻,形成对外销售快递骑手交通行为的全程监管。
考虑到快递、外卖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日常损失较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危害较大,本次立法实行分类管理,对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络合同配送活动的电动自行车(专用牌照电动自行车),自登记之日起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测 对其他电动自行车不要求。
平台责任-
明确合理的配送时间路径
在此期间,《外卖骑手,被困在系统中》一文展示了外卖骑手拼命的理由——卡死配送时间。 上市前的迅速追求和确保工作人员安全之间的矛盾凸显出来。 “必须从平台入手,处理悬挂在骑手身边的‘定时沙漏’,外卖骑手才能‘慢’”的委员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这次立法还为快递公司平台设置了“紧缚”。 草案规定,公司应当采用驾驶员悬挂专用牌照的车辆,监督车辆管理、维修等工作人员,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根据督促驾驶人在道路行驶时佩戴安全头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的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明确配送时间、路线等标准和要求,避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交通事故,与车辆、驾驶人新闻、违法车辆的配送时间、路线等交通安全管理有关
如果平台失职,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草案修正案,违反相关规定,采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及外卖等网络配送活动的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的,由公安机关或者邮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绝修改或者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并且负首要责任以上的,可以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对交通安全专业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负责人,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观察到,草案的修订版还规定了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包括对驾驶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驾驶员规范停车和安全充电等。 确定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规定网络合同配送协议的示范复印件,由公安和邮政管理、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并公布。
源代码管理-
禁止非汽车的组装改造
一线警察表示,在大排量汽车以外的交通违章背后,超标车和非法改装车十分常见。 记者徐汇公安部门表示,据群众通报,近日查获非法改装的大功率电动自行车,其中一辆最高时速超过160公里。
根据去年4月15日开始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应满足“最高设计车速在25km/h以下”、“电池标称电压在48v以下”、“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在400w以下”等要求。 此外,还新增了防篡改、防火性能等技术要求。
“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具有“防篡改”功能。 但是,据记者采访,一点点的车还在违法改造电动自行车,改造的部分是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以达到更快、更长续航的目的。
“电动自行车在管理和执法方面有一系列课题,需要集中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进行解读。 ”委员们认为,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在管理非机动车方面负责,应将基层打击变为全链管理,确定各部门的职务、责任,在成型前处理问题。
从源头上减少各类安全隐患,草案编制从汽车以外的生产、销售环节加强规范管理。 一是确定本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等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电动自行车强制产品认证要求,替代现有产品目录管理三是明显组装、加装
草案的修正案确定了禁止单位和个体在非汽车上安装电池、电机等动力装置,以及座位、伞具、车篷(篮子)、高分贝音响。 拆卸或变更非汽车排气装置的尺寸、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电池、擅自更换电机等动力装置的非汽车消音、报警音、限速、排气解决装置等。 违反规定,从事装配、加装、改装非汽车经营性活动或者销售装配、加装、改装的非汽车,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立法亮点
不是汽车。 请对路人有礼貌。
现在,汽车按规定“人行横道”的行人气氛越来越浓厚,特别是在上海中心城区,守法礼让逐渐被自觉。 但是,除了汽车以外没有这种“自觉”。 在人行横道前与行人抢夺道路,鸣警笛催促行人的情况很多,导致了很多事故。
对此,草案的修正案特别规定,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行驶时减速行驶,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通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行人过马路的时候,必须避开。 上述一线交警认为,通过立法确定非机动车应当礼让行人,不仅为交警执法管理确立了执法依据,也为缓解人车冲突、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安全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肉搏铁》描绘的是骑电动自行车的形象,意味着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骑车人将直接面临伤害。 如果能戴上头盔,从自身预防伤害,就能明显降低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伤害伤亡率。 对此,草案确认,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佩戴头盔,另外,非汽车的行人不能用手持的方法打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
汽车以外的安全有序通行,不可缺少完整的道路交通设施。 在通行设施方面,草案的修正案立足于开通低速交通拥堵点,规定相关部门、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区域低速交通及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完整的系统、连续的非机动车道互联网。 比较交通安全隐患较大的道路,优化非机动车通行条件。
走廊充电飞线充电,禁止!
对比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走廊充电等违章现象,《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改稿)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必须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电气安全要求给电线和插座的电动自行车充电。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的第一个大厅、共用通道、楼梯间、走廊等共用部分、避难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的影响通行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车、充电。
草案的修正案还确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汽车停车设施管理者和物业服务公司、业主的自我管理机构等应当制止、制止。 不听制止、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报告。 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应当依法解决。
加强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建设,拟定草案,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市住宅小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配套建设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集中停车场所和充电设施。 区政府应当推广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新建、改建、扩建开放式地面车棚等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计划资源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另外,增加了“鼓励新建、改建国家机关、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扩建汽车以外的集中停车场和充电设施”。 记者王海燕邶林桦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戴上法律的“紧箍咒”,让外卖小哥配送慢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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