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76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社兰州1月23日电(记者王波、何文)1月22日下午,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甘肃省武威市委原副书记陶俊峰受贿一案。被告陶俊峰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认定,2008年至2011年,被告陶俊峰在担任兰州市市长助理、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兰州市西固区委员会书记期间,索取并收受他人房地产、黄金、现金等财物折合人民币461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陶俊峰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极其巨大,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奉公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陶俊峰到庭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认罪悔改,积极返还赃物,赃款全部追回返还,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院作出上述判决。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甘肃省武威市委原副书记陶军锋一审获刑10年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40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