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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宁3月23日电(记者黄浩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了相关事宜。
《通知》明确了职称与准入职业资格、水平评估职业资格和部分已被国务院取消和认可的职业资格三类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旨在避免交叉设置,减少重复评估,降低社会成本。
关于准入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的对应关系,除了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获得12个准入职业资格的人员外,用人单位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执业兽医、注册会计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等获得12个准入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对于专业资质与等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对应关系,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获得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等19项等级评定专业资质的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对于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等八项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国务院清理规范相关职业资格之前,明确其仍具有法律资格,如果在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原职业资格可以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通知中明确指出,取得上述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视为具有相应系列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作为申请更高等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主体。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应根据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和岗位聘任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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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广西出台政策促进职称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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