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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记者李嘉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在全市建筑工程中应用的通知》,要求施工现场不得设置配制砂浆或袋装水泥(特种水泥除外)的搅拌机。
本通知规定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砂浆的申请管理。通知在保留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现场搅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砂浆的基础上,增加了不得在施工现场购买和使用袋装水泥(特种水泥除外)的要求。
根据通知,预拌砂浆供应企业应做好预拌砂浆供应和建设项目设备设施的供应,提倡使用新能源货运车辆运输预拌砂浆,鼓励预拌砂浆行业提高智能化制造和清洁生产管理水平,使用符合要求的再生骨料,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姜晨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北京“告别”袋装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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