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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记者赵)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发布了中小学和幼儿园规划指标配套政策,对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建筑高度、容积率和绿地率提出了要求。显然,在选择新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时,为了给大多数幼儿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绿地率不得低于30%。
北京市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和幼儿园规划指标相关管理规定的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 -2035年)》,适应新时期教育教学和改革发展的需要。
就建筑高度而言,意见规定幼儿园儿童活动室不应位于三层以上,小学主教学室不应位于四层以上,中学主教学室不应位于五层以上。幼儿园建筑控制高度不超过16米,小学不超过21米,中学不超过25米。如果有特殊的高度要求,应单独演示。
在容积率方面,考虑到学前教育发展和人口政策调整带来的学位需求,建议幼儿园容积率控制在0.9以下。中心城区以外非建成区新建中小学的容积率应控制在0.8以下。改建和扩建中小学时,容积率应控制在1.0以下。容积率超过要求的,项目单位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进行专项评价。
在绿地率方面,意见还建议在原址改建和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时,应通过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增加绿地,改建和扩建后的绿地率不应低于改建和扩建前。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张兴华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北京: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绿地率不得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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