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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宅工程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应当以建筑面积交易”,引起了市场的广泛热烈讨论。让我谈谈我对新政的看法:
包的内部区域是“交易”而不是“定价”,现有的定价模型保持不变
需要说明的是,征求意见稿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的项目建设标准。实际起草单位是中国建筑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它并不等同于市场监管体系。另外,“交易”和“估价”是两个概念,房屋买卖合同涉及建筑面积、室内面积和共有面积。预计现有的估值模型将基本保持不变,市场不需要对其进行过多解释。也就是说,商品房的定价模式仍将参照2001年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定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定价。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大多采用内部区域定价,如美国、日本、香港、中国等。另一方面,我国大部分省市实行建筑面积计价,只有以重庆为代表的部分城市实行内部面积计价。如果调整我国商品房的定价模式,对市场来说既有利又有弊。具体来说:
优势在于公开透明,有利于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品牌住宅企业
内部面积定价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房屋的买卖环节更加公开透明,这样买家就可以看到他们看到的东西,从而减少后来销售人员变相夸大宣传而引起的纠纷。此外,收费权等同于受益权主体,可以减少因分摊面积计算导致的精装修、供暖等不合理收费。对于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品牌房地产企业来说,发展的底线是公开透明。随着行业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优质物业的性价比优势凸显,更有利于项目交易的去转换,甚至提高平均售价。
缺点在于短期市场数据的混乱,一些项目将被缩减和简化
俗话说,“羊毛在羊身上”,总房价基本不变,按套内面积计算的平均售价在短期内肯定会大幅上涨。一旦历史数据难以追溯,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市场数据的混乱,也难以从数据层面判断市场的变化,管理层也会失去“房价”这一重要的政策监管工具。
生活舒适和开发建设成本注定难以兼顾。为了积极满足市场对较低售价和较高性价比的关注,开发商不得不降低项目的整体开发质量,一些项目将降低住宅景观、入口大堂、电梯井等共用区域的建设标准。特别是那些只需要进行低价营销的项目,为了以较低的价格吸引客户,或者为了进一步降低项目的固定开发成本,降低标准和简化共享区域的分配就成为常态。
综上所述,商品房是按内部面积“交易”而不是“定价”的,现有的定价模式将基本保持不变。退一步说,即使采用内部区域定价模式,其在市场上的优势和劣势仍需权衡。短期而言,房价飙升只是一个症状,房价的真实变化取决于人口、市场供求、购买力等一系列因素。
(资料来源:丁祖昱评估市场)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周二市场说 丨“套内面积计价”如何影响市场?有利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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