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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1日发布通知,为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与大学生签订的大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大学生公寓是指为大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用的学生公寓。

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的企业,应按规定申报免税,并保留房地产权属证书、包含物业原值的相关材料、物业使用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备查。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两部门: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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