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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苏时珍
为规范期货市场发展,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准确打击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中国证监会起草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的
今年4月,中国证监会公开征求了对《条例》的意见。
《条例》共有7条。第1条是制定的基础。第二条至第五条明确禁止虚假申报、蛊惑人心、抢帽、挤占仓库等四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并规定了具体的构成要件。其中,第二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交易为目的
申报销售合同,影响期货交易价格,与申报交易方向相反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影响期货交易价格,进行关联交易
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四条禁止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人员或其他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主体对影响期货交易价格的合约或合约对象进行公开评估、预测或投资建议,并与其评估、预测或投资建议反向进行期货交易;第五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临近交割月或交割月以不正当手段单独或联合规避头寸限制,形成头寸优势,影响期货交易价格。第六条是责任条款。第七条为生效日期。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证监会就《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开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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