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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延长质押式回购交易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人就业务调整的主要意义和具体安排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交易机制的调整只关注交易时间,将质押式回购的收盘时间从下午15:00延长至15:30。委托、申报、招标原则、市场发布等其他制度安排与原制度一致。新的交易时间不会影响交易的连续性,投资者仍然可以按照原有的交易习惯或模式参与回购交易。
目前,延长竞价交易时间仅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产品,不涉及股票、债券或基金等其他证券产品竞价交易时间的调整,即在其他证券产品竞价交易结束后,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有效提高了流动性管理的经济性。
在制定质押式回购交易时间调整方案的过程中,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入听取了市场机构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市场机构普遍支持业务调整。因此,在各方的共同合作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准备工作都是充分的,市场准备就绪后回购交易机制的优化和调整将具有更加积极的现实意义。
在业务实施路径上,延长回购交易时间将涉及成员、柜台系统、市场交易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各市场参与者应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的落实工作,根据调整后的交易时间要求,全面检查各类产品交易指令的申报时限,做好投资者委托申报管理工作,引导投资者在非交易时段积极参与回避其他竞争性交易产品的委托申报,确保交易市场正常有序运行。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上交所就延长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时间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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